近日,区发展改革委传出消息,该委前期与区残联、区民政局等部门深入调研,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用水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负担,保障生活用水。
根据相关政策,我区城区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0—260m^3,终端水价为3.64元/m^3;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61—360m^3,终端水价4.44元/m^3;第三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360m^3以上的部分,终端水价为6.64元/m^3。此次优惠政策出台后,城区低保残疾人家庭年用水量超过260m^3以上的部分,自9月1日起,仍按照第一阶梯价格(即3.64元/m^3)进行计算。
“特殊困难群体家庭需凭低保证、残疾证和户口簿,每年初到所在地供水企业营业厅申请办理。对于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需常住地所在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残疾人知晓优惠政策,切切实实享受到政策福利。
(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 丹 通讯员 郭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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