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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国节·清明】荣昌区“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

编辑: 荣昌数据迁移 2022-04-02 10:19:13

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将至,我区将迎来扫墓祭祖高峰,燃香点烛、烧纸钱、放鞭炮等传统祭祀方式将成为当前森林火灾的最大隐患。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 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生态荣昌,特倡议:文明扫墓、绿色祭祀、严防山火、保护森林,携手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清明节。

一、谨记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以内划为森林防火区。每年1月1日至5月10日7月10日至10月10日为全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用实际行动倡导文明环保祭祖。不携带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林区各主要路口均设立临时检查站,对纸钱、烟花爆竹进行收缴,请予支持配合。

三、切勿触碰法律红线。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护教育好老人、小孩和痴、聋、呆、哑、精神病人,严防失火烧山,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森林火警电话:46551919)。

五、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防止火灾发生,为营造美丽家园而努力!

 

  荣昌区应急局  荣昌区林业局  荣昌区公安局

2022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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