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非法加装的雨棚进行拆解
执法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重庆荣昌客户端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侯星宇 通讯员 刘 爽)电动车摩托车因为小巧轻便、骑行简单等优势,成为不少人的代步工具之一,但部分驾驶员始终对交通安全法规置若罔闻。昨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在城区范围内整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
“你的电动自行车未上牌,请把车辆停靠在路边。”“驾驶摩托车时,请佩戴头盔。”行动中,该支队在城区范围内设置多个流动检查点,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清理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无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头盔、非法加装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行为人依法严管、严教、严罚。
当天,记者在执法现场看到,对驾驶未上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教育,并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处以50元罚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存在加装雨棚的,执法人员现场对雨棚进行了拆除。
针对市民关心的牌照问题,该支队有关负责人提醒,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无需驾驶证即可骑行,但需上白底红字号牌;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须持F类及以上(E、D类)的摩托车驾驶证,上蓝底白字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须持E类及以上(D类)的摩托车驾驶证,上黄底黑字号牌。值得注意的是,驾驶或乘坐以上车型均需佩戴头盔,其中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严禁搭人,普通二轮摩托车可搭乘一人。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我们也将持续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助力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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