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遴选确定首批23个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单位,并在系统内推广有关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教育部通知明确要求,中小学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
明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相应标准,解决了基层群众的燃眉之急,并为中小学校进行规范性操作扫清了政策性障碍。中小学生的课后服务,可以说是不少学生及家长的迫切需要。尤其是对于城区上班的双职工、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来说,每天下午四点多钟中小学生放学后,几乎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去照顾管理孩子。要么是让孩子在离开学校之后放任自流,要么是花高价寄托于各种校外培训机构,面对如此两难选择,绝大多数家长希望学生就读所在学校,能够组织教师提供课后服务。而在另一方面,由于之前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统一规范的实施政策,各地基层中小学校明知家长有需求,也由于服务收费等情况敏感、容易引发社会舆论误解质疑,而不敢、不愿、不能主动实行课后服务。
厘清学校“课后服务”与校外“有偿培训”的认知边界,有助将为民服务事项真正办实办好。下午放学后学生无人管理、学生放学回家后的家庭作业家长无法辅导完成、学生离校后的学习困难得不到及时帮助解决……针对家长群体普遍面临的“痛点”,教育部的通知中均有明确的回应。比如,明确“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强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就充分凸显课后服务的普惠性,这就和校外有偿培训“靠钱作为选择杠杆、以交费多少决定服务内容”的商业性有着本质区别。此外,明确“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甚至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可以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既有原则、又有弹性的指导性要求,充分考虑了家长下班后接学生的实际情况,无疑会得到家长群体的支持。
急群众之所急,将打通学校课后服务“最后一公里”措施落细落实,需要各方尽快形成推进合力。课后服务不只是学校和家长之间的“你情我愿”,还与学生数量、学科教师构成、师资及服务岗位的人力资源配比等因素息息相关。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甚至是“一校一策”推进课后服务,首先需要地方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尽快细化本地学校课后服务的“施工图”,对学校的课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责任等,从细节上明确“红线”。同时,中小学校要主动将推进课后服务情况向学生家长、社会公众通报公布,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还要有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性运行,引导社会各方理解配合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这件为民实事做得更好、更实。
作者:朱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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