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客户端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黎 杰)我区日前召开违法建设治理排查工作培训会,讲解违建性质认定及摸查范围等相关知识。根据安排,本月底前我区将全面摸清存量违法建筑底数,建立台账,制定集中连片治理计划,全面开展治理工作。
根据《荣昌区违法建设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此次治理以“尊重历史、体现法治、分类处置”为工作思路,以“严控新增违法建设,逐年消除存量违法建筑”为工作目标,在全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展开治理工作,三年内基本消除存量违法建筑,形成“不敢违法建设、不愿违法建设”治理格局。
那么哪些属于违法建筑?记者从区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有以下情况的将认定为违法建筑:不符合规定的雨篷和雨棚;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共有设施设备;擅自在建筑外墙上开门、窗、洞;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业主擅自修建阳台,在建筑专有部分外扩建、修建房屋的;在小区内(除公共绿地外的其他区域)及屋顶修建违法建筑等。
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城区社区干部、物业企业管理人员等16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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