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云南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通知指出,自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按照2021年底前完成30%、2022年底前完成40%、2023年完成其余30%的计划,完成全省行政村、农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
遍布于广袤乡村的村庄田野,既是广大村民赖以生活生产的空间场所,又是乡村振兴各项产业得以有序发展的地理基础。当前,正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编制好具有实用性的村庄规划意义重大。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之后,党中央决定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新发展理念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但同时需要看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不均衡的情况依然存在。尤其是一段时间以来,尽管村容村貌得到改善,村民收入逐步提高,乡村生态品质提升,农村产业渐成体系……但有的地方农村产业布局缺乏系统安排,第一产业尚未形成“接二连三”良好产业链;有地方村容村貌缺乏整体规划,当地村民的生活生产环境水平亟待整治提高;有的地方人才匮乏,乡村治理存在“没人干事”或“缺能人干事”现象……此时,开展动员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规划家乡的行动,无疑将为解决上述问题短板注入活力。
为民干事的关键在于一个“干”字,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规划家乡行动,需要脚踏实地用实际行动回报家乡。家乡的村庄发展是否有清晰目标?乡村产业发展是不是明确了相应布局?农村耕地保护有没有取得实效的措施……诸多凡事“纸上得来终觉浅”,返乡助力的公职人员更需躬身入局,带着反哺故土的情感,将心思放在家乡的规划上,将汗水洒在家乡的热土上,极尽所能,集众力划大船,逐步实现乡村重要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乡村治理有成效的愿景目标。
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让国家公职人员有机会为出生地或成长地的家乡规划尽力献策。但要注意三点,一是,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家乡规划,首先还是要抱着虚心请教的学生心态,而不能是时时颐指气使、处处指手划脚的先生做派。二是,乡村规划的主体是村民群众,这就要求国家公职人员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将实施乡村规划与发展乡村产业、优化乡村环境、提高村民收入结合起来。三是,要发扬艰苦奋斗和团结奉献精神,走好群众路线,运用群众工作方法,不断激活激发群众活力,为公职人员反哺家乡探索新路子、好机制。
作者:渝西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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