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虚增学术活动费、虚增广告宣传费……日前,财政部公布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结果。12家企业被处以顶格罚款,对市值庞大的头部药企、跨国药企一视同仁公平处理,彰显依法维护医药行业清朗生态的明确姿态。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医院一位医生利用职务便利,3年时间开具某品牌脑心通胶囊35962盒,非法收受药企销售业务员药品回扣款人民币12.50万元;江苏某医药营销有限公司2018年支付个人代理商销售推广费用,凭证后附部分发票由与该公司无实质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公司开具,涉及金额1.4亿元;山东某药企以咨询费、市场推广费名义向医药推广公司支付资金,再由医药推广公司转付给该公司的代理商,涉及金额5122.39万元……虚增差旅费、学术活动费、业务推广费,隐藏在灰色地带的药企无序竞争乱象触目惊心。针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持毫不手软露头就打,靶向施策推进医药领域综合性改革,才能让医和药真正回归公益性本位。
整治医药行业乱像,需要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违法成本,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领域相关责任主体形成强力威慑。近年来,央视等媒体公开曝光上海、湖南等地医药回扣事件,广东、南京等地对部分涉及回扣的医药代表和医生,依法采取经济、刑事措施,给予医药回扣、贿赂医生等不法行为重拳打击,对广大医务从业者及医药代表群体起到警示作用。
另一方面,各级公立医院或当加快破解自身改革难题,尽快破解以药养医痼疾,彻底清除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中不合理因素,为形成规范、合理的药品价格机制作出应有示范。相关职能部门还应织密织细监管笼子,通过依法检查医药产品成本费用机构,进一步摸清药价虚高成因,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改革的顺利推进铺垫基础。
看病就医是关系到每个普通老百姓的重要民生问题,斩断医药领域灰色利益链条刻不容缓。去年9月,国家医保局公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将医药购销中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涉税违法等7类行为,作为失信事项列入目录清单;从2018年底11个城市开始试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至今,先后组织实施多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截至2020年节约费用总体上超过1000亿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明确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各级监管部门需要积极作为,通过完善问责机制、强化惩罚力度,让各项规范性措施能够落地落实,有效清除药企无序竞争乱象土壤。
作者:渝西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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