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客户端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廖国颖 通讯员 叶昌伟)区市场监管局日前传出消息,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我区将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今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100项以上。
什么是“证照分离”改革?该局相关负责人作如下解释。
“证照”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照”,指的是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证照分离”改革,实质就是针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在实施清单式管理的基础上,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类方式进行改革,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四类方式全覆盖,从而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为确保‘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见效,我区将通过建立工作专班、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定期联系反馈机制、加强督查等方式,对全市266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进行清理。”该负责人介绍。
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原许可主管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仍负有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不批不管”的错误观念。审批改为备案的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实行告知承诺的,将企业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监督;有关主管部门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对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在落实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方面,我区通过完善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建立“证照分离”改革服务专区,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截至目前,全区“证照分离”改革涉及28个部门93项行政审批事项(区级层面,不包括市级权限)已执行落实到位,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16项、优化审批服务7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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