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客户端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蒋坤红 通讯员 叶昌伟)区市场监管局日前传来消息,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辖区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连锁企业从2021年1月28日起,可向该局申请发放《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办理资格确认书》(下称《确认书》),通过资格审核并取得《确认书》的企业,新设连锁门店时可以申请证照联办,申请营业执照的同时,以“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这意味着,只要连锁企业经营者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在申请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可当场拿到证照,大大缩短审批申报时间。
哪些企业可提出申请?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所指的连锁企业包括以下两类:
食品销售企业。在重庆范围内统一商号(字号),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规范管理,已登记注册1家及以上直营连锁门店,且已获得许可的直营门店在经营过程中持续保持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各门店在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布局、设备设施等方面标准一致,以商场(超市)或便利店形式从事食品销售的连锁企业。
餐饮服务企业。在重庆范围内已有10家及以上统一商号的直营连锁门店,并做到统一采购配送食品原料、统一规范经营管理,各门店经营项目、工艺流程布局、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不包括承接群体性聚餐的大型及以上餐饮经营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风险等级较高的主体业态)。
注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因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被依法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近三年内发生过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企业除外。
资格申请有哪些步骤?
该负责人介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连锁企业,企业法人和总部在荣昌辖区内的,只需三步便能完成“告知承诺”资格申请。
第一步: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适用“告知承诺”申办方式申请书;连锁企业统一采购配送食品规章制度,统一食品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连锁企业基本情况及内部食品安全管控举措介绍;其他规范管理辅证材料(如通过HACCP或ISO22000良好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可提供认证及并持续保持取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提出申请。连锁企业以总部作为申请人,通过面交或邮寄等形式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
第三步,结果公示。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随机抽取1—2家直营门店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发放《确认书》,《确认书》在全市范围内适用。
享受便捷须履行义务
《方案》指出,凡通过“告知承诺”资格审核、获得《确认书》的食品连锁企业,在荣昌区内新设直营连锁门店时,只需承诺符合许可条件,便能当场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此外,按照自愿原则,适用“告知承诺”办理方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连锁企业直营门店,可向区市场监管局申请证照联办。申请时,除提交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交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所需材料以及承诺书,由区市场监管局合并办理,同时发放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连锁企业并不是领取到《确认书》便能“万事大吉”,须按照规定履行以下义务:
主动严格自我管理。使用“重庆阳光餐饮”APP功能进行自我管理,每天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在线晨检制度;从业人员每周线上培训不少于5学时,至少参加1次线上考核并合格;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自查并上传有关情况。
主动告知变更事项。申请条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或者流程布局等相关内容发生变动的,需重新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适用资格审核申请;自愿放弃“告知承诺”申办适用资格的,须书面告知出具《确认书》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并交回《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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