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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园地】转账23万点错收款人 报警求助全数追回

编辑: 林彦志 2021-07-07 21:21:47

荣昌新闻网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何文杰 通讯员 李明刚)近日,荣昌一房地产公司会计王女士,在支付货款时点错收款人,错将23万元转给重庆的蒋女士。报警求助后,王女士成功联系上蒋女士,并收回货款。

“我不小心点错收款人,把钱转到别人账户上了,这可怎么办啊?”近日,在荣昌某房地产公司工作的王女士慌忙走进昌元派出所求助,她告诉值班民警,当天上午在转货款时,因一时疏忽,点错了收款人,把23万元项目款错转给了之前一名买房客户蒋女士,并且未能找到其联系方式。情急之下,王女士只好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成功查到收款人蒋女士的联系方式。接到民警电话,蒋女士还以为遇到了骗子,随即查询了名下银行卡,发现确实多出23万元。核实相关情况后,蒋女士同意退款,但要求有民警在场。第二日一早,民警专程陪同王女士驱车赶到重庆城区,与蒋女士一起通过银行窗口成功办理了退款手续,23万元如数退回。

民警支招:转错款该怎么追回?

市民使用手机转账时,一定要仔细核对收款人是否准确。如果收款人并非经常进行转账业务往来的对象,尽量不要将其添加到常用转款人账户中,以免产生干扰。一旦转账错误,应保留好相应的转账证据,及时与收款人取得联系,协商请求收款人退还。如果收款人不配合,汇款人可以将收款人起诉至法院以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收款户主在发现账户内莫名汇入钱款时,应尽快告知银行方面,数额巨大时应报警处理,不应占为己有,挪为私用。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法律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等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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