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新闻网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段通宇 通讯员 李明刚)4月12日,上海市民谭女士在抖音平台发布《失而复得的人民币》视频,讲述她在2017年办理信用卡被骗2500元,因忙于工作没有报警,却在今年4月11号收到我区公安局返还被骗款的暖心故事。
时间回到2017年9月,一名自称某银行信用卡专员的黄某,通过微信添加上海市民谭女士,为其推销一款名为“信用消费卡”的产品。黄某称,此卡不仅具备信用卡的功能,而且额度高,可在某公司网站购物,也可申请贷款、套现,并且2年内的任何消费都不会产生利息。
同年12月的一天,谭女士因资金需求,便缴纳了2500元开卡费,在黄某处办理了一张额度为10万元的卡。两天后,谭女士收到一张“信用消费卡”,但她发现,这张卡既无银联标识,也无法在PS终端机和商家消费,这才发现被骗。此时,对方早已无法联系。但因忙于工作,谭女士并没有报警。
当月,与谭女士有相同遭遇的荣昌市民李女士选择了报警。接警后,荣昌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先后赴全国各地向近200名受害人调查取证。谭女士正是专案组民警在上海调查取证的受害人之一。
专案组调查发现,诈骗谭女士和李女士的是一个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该诈骗团伙通过打电话、加微信好友等方式寻找作案目标,向受害人声称“无需核查个人信用记录,可透支、可贷款、可套现、可购物,超长还款期限”等,诱使被害人办理信用消费卡,再通过诱使被害人缴纳开卡费、激活费等费用实施诈骗。而受害人收到的卡却是无磁条、无智能芯片、无任何功能的塑料卡。
2018年1月9日,专案组民警在武汉警方的协助下,在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88人,扣押作案电脑103台,冻结涉案资金97万余元,一举打掉以办理假冒“信用消费卡”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
2020年12月,该团伙涉案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结案后,荣昌警方全力追赃挽损,并陆续将涉案诈骗资金返还受害人。谭女士正是其中之一。收到被骗款后,谭女士特意在抖音平台拍摄视频,感谢荣昌民警。
民警提醒:不法人员通过获取到的公民个人信息,以电话、短信或网络等渠道,称能代办信用卡,尤其是大额信用卡的,大多都是陷阱。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可轻易将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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