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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这些地方禁放烟花爆竹

编辑: 李双蔚 2022-01-21 10:17:59

红框内为城区禁放范围

重庆荣昌客户端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廖国颖 通讯员 左常会)近日,区公安局对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安全管理工作等进行明确,以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昌元、昌州城区区域,具体为:成渝城际铁路—启明路—统升路—万福路—迎宾大道南段—城南大道(含荣昌永生会馆)—成渝铁路—永荣总医院—虹桥社区服务中心—水泥厂安置点—香国大道(含拓新·香国城和玖阳·海棠新城)—双石桥—成渝高速—金科·礼悦东方项目部—廖家坝—成渝城际铁路合围及合围外200米内区域。

即使在禁放区域外,这些地方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高铁以及铁路沿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值得注意的是,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同样禁止。

该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声污染,且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希望大家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若有违者,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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