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房管局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范和监督了我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保护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确保了我县土地储备项目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快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步伐,为“宜居荣昌”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严格要件审核制度。对拆迁人申报的拆迁许可申请要件,均严格按照拆迁政策规定审查要件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规定,安置房建设方案及布局是否合理;补偿安置资金是否到位,以确保拆迁许可的合法性。
二是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为提高拆迁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县房管局针对每个拆迁项目中的重大事项,均由局领导班子、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拆迁工作组成员集体研究决定,严格遵守“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确保补偿安置政策标准的透明性。
三是协议审核会签制度。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为确保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的合法利益,保证拆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准确无误,县房管局要求签订协议时,先由拆迁工作人员草拟后,经拆迁片区负责人审核,法规科负责人会签后确定,严格执行拆迁协议审核会签制度。
(县房管局 高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