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张 菁 实习生 刘小娇)7月3日,我县召开创建“法治县”动员部署暨全县法制建设工作会。会议总结了去年全县法制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今年法制建设工作和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任务,并对部分“法治村”、“法治社区”进行了表彰。
县长陈杰主持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英军总结了2008年法制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法制建设和“法治县”创建工作任务。
县委书记夏泽良说,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制健全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法治社会是我们共同追求的政治理想。建设法治荣昌,不是一句空洞的目标口号,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之策,是促进荣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三大目标”早日实现的必然要求。因此,全县上下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建设法治荣昌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法治荣昌”建设作为全县上下的共同行动,从县级领导到普通市民都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规范自身行为,努力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个个依法办事。
夏泽良指出,开展“法治县”创建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把握正确的方向,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法制建设新路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运行;要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作决策、办事情不能凭感觉、经验和想象,要有强烈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理念,着力打造一支“合法、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夏泽良强调,建设“法治荣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关键在于组织领导。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检查、成员各单位密切配合,村(居)民共同参与”的“法治县”建设工作联动运行机制。要按照“法治县”创建的总体目标,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建立考评制度,建立示范机制,建立宣传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为荣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三大目标”早日实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杰指出,全县各部门各镇街要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制定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当好参谋;立足创建目标,抓好当前工作,围绕“平安荣昌”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市司法局法宣处副处长周修友在发言中,对我县法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
县领导程福财、李君成、卢鹏飞、颜三林、龙银玖、陈瑛、赵天智和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各部门、各镇街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创建“法治县”动员部署暨全县法制建设工作会现场。 记者 张 菁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