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张 菁)“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资基础,因此,水务部门要加强水环境的保护,让群众喝上干净清洁的放心水。”8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就水务部门贯彻实施《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座谈会上,县水务局负责人就如何贯彻实施《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作了汇报。该局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大力宣传水环境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咨询500余次,使水环境保护深入人心。同时,该局于2007年底全面解除了水库承包合约,有效杜绝了水库承包带来的肥水养鱼、污染水体的行为;多次对县城饮用水源地高升桥水库进行综合专项整治,保护了市民饮用水安全。此外,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投资8050万元,已竣工投入运行。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全县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有效保障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还存在水环保法制意识不强、执法环境还有待改善、环保规划还需完善等问题。
检查组向县水务局建议: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意识;不断改善环保执法环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环保违法行为;完善环保规划,合理实施,落实环评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真正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放心水”。 |